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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医保目录陆续落地 自定报销比例 增补搅动市场

发布时间:2017-09-07 14:19:27 | 来源:《医药经济报》2017.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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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张蓝飞

 

湖北省人社厅近日公布《关于湖北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结果的公告》(简称《湖北目录》),这是首个发布地方医保目录的省份。截至记者发稿,医保目录调整方案正式发布或完成征求意见的地区包括山西、青海、宁夏、湖北、四川、贵州、海南、吉林、北京、湖南等。自9月1日起,2017版国家医保目录全面落地执行,这意味着留给各省医保乙类目录增补修订的时间已经不多,对于药企而言,品种进入医保目录并不意味着高枕无忧,市场挑战才刚刚开始。

10%增量“天花板”

今年2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出台,规定各省调整权限为国家乙类药品数量的15%。分析已发布的各地医保调整方案,此前已列入地方医保目录的品种,重大疾病、儿童药、急救药等特殊品种均将考虑调入。此外,“临床需求”“安全有效”“价格合理”成为关键词,不具备临床价值的药品将成为调出的重点;对于国家药价谈判未成功的8个品种,各地态度存在差别,部分地区省级增补不予考虑。

然而,与以往不同,成功进入地方增补目录的品种,并不等于站到了销售上量的“风口”。此前,国家卫计委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若干意见》,要求公立医院按照属地化原则,纳入当地医疗费用控制范围,各级医保部门建立医疗费用监测体系,2017年底全国医疗费用增长幅度降到10%以下。

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党组成员徐庆锋表示,充分运用各类医疗保险对医疗服务行为、医药费用的控制和监督制约作用,推行按病种付费为主,其他多种付费方式相结合的复合型支付方式,是现阶段医保制度改革的重点工作。“严控医院规模,强化内控机制,规范诊疗行为,优化服务流程,控制医疗成本是核心举措,旨在全面降低医药价格,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费用增长不超10%的目标是必须完成的任务。”

这意味着,无论是15%地方增补的乙类品种,还是新进入国家医保目录品种,10%的院内市场增量天花板抬头可见,“蛋糕”显然没有那么容易吃。以《湖北目录》为例,295个地方增补品种包括153个西药和142个中药,市场竞争激烈。此外,紫杉醇、阿舒瑞韦、雷莫司琼、地龙注射液、白花蛇舌草注射液等16个品种的报销范围也受到了严格限制,尤其是注射剂,6个增补的中药注射剂大品种的医保报销范围全部限定在仅二级及以上医院使用。

在医保强势控费背景下,医疗机构严肃处方点评制度,落实抗生素、辅助用药、营养性用药的跟踪监控制度,通过公开药品价格、用量、药占比等信息,对不合理用药的处方医生进行公示和约谈,并将合理用药结果与考核及院长评聘、绩效工资核定等挂钩,医保支付的费用管控力度正在不断强化。

支付能力掣肘

毫无疑问,进入地方增补目录只是万里长征的开始,纳入医保目录必须以医保议价价格销售,但具体统筹支付和参保人员的分担比例由各地自行确定,即目录品种最终能得到多大的报销比例也是各省自己说了算。

目前已经有省份明确了药价谈判药品的医保支付标准。如河南省明确,包含36个国家谈判品种的新增乙类药品全部纳入河南医保,并确定了这36个品种的个人自付比例为20%;新疆近日也将国家谈判药品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均按乙类药品支付。

然而,品种进入地方目录而报销比例为零的极端情况已经在福建发生。在此前的报道中,医药经济报记者曾梳理了1719个福建集采医保支付结算价格为0的品规,包括化学药物品种1437个,中成药品种282个,而将这些品种和新版国家医保目录对比后可以发现,62个品规(23个化药、39个中药)属于新版目录品种。

某医药企业政府事务部负责人对记者表示,医保目录逐渐扩容,很多疗效确切、临床急需、创新药品种进入,但各地医保基金有限,部分省份医保筹资面临巨大压力。“新版国家医保目录2535个药品,除去甲类594个,15%增补空间只有290种左右,地方增补不得不考虑增补数量与有限医保经费之间的矛盾,而各级医疗机构的品规数量已经被限死(三级不超过1500个、二级不超过1200个、一级不超过800个),医保控费、药占比降低力度强化,企业必须深入思考产品的临床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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