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动态 Industry News

《制药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发布

发布时间:2018-02-22 10:16:55 | 来源:《中国医药报》2018-2-13
分享至:0

 本报北京讯(记者落楠)  为进一步规范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环境保护部办公厅日前印发《制药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以下简称《清单》),指导各地评价制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具体到排气筒高度降低值和废水直接排放口位置变化。

 《清单》适用于发酵类制药、化学合成类制药、提取类制药、中药类制药、生物工程类制药、混装制剂制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兽用药品及医药中间体制造建设项目可参照执行。

 《清单》从制药项目规模变化导致污染物排放量增加、建设地点调整导致防护距离内新增敏感点、生产工艺变化导致新增污染物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环保措施变动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等角度,对“重大变动”进行说明,并对相关变动的数值有明确限制。被列入《清单》的项目包括:规模方面,中成药、中药饮片加工生产能力增加50%及以上;生产工艺方面,化学合成类制药的化学反应(缩合、裂解、成盐等)、精制、分离、干燥工艺变化等;环境保护措施方面,排气筒高度降低10%及以上,新增废水排放口等。

 与《清单》同批发布的还有制浆造纸、农药建设等十三个行业建设重大变动清单。环境保护部表示,对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建设项目,应落实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各级环保部门不得审批其新增产能的项目。此外,环境保护部还将参考各地在实施过程中的问题或意见建议,对上述清单适时进行补充、调整、完善。

版权所有© 南昌弘益科技有限公司 网站技术支持:云端科技

赣ICP备15005709号-1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赣A202207910060

友情链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科技部网站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国生物技术发展中心


赣公网安备 3601090200014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