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减税再出利好 国务院:全年减4000亿元
发布时间:2018-04-02 09:17:24 | 来源:【《解放日报》3月29日】
国务院常务会议3月28日再次推出三项举措,继续深化减税降费政策,预计全年将减轻企业税赋超过4000亿元,内外资企业同等受益。
会议决定,从2018年5月1日起,一是将制造业等行业的增值税税率从17%降低到16%,将交通运输、建筑和基础电信服务等行业及农产品等货物的增值税税率从11%降至10%,预计全年可减税2400亿元。
二是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将工业企业和商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的年销售额标准由50万元和80万元上调至500万元,并在一定期限内允许已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让更多企业享受按较低征收率计税的优惠。
三是对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研发等现代服务业符合条件的企业和电网企业在一定时期内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予以一次性退还。
据介绍,过去五年我国通过实施营改增累及减税2.1万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