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防以养生之名行非法行医之实
发布时间:2018-07-04 10:41:54 | 来源:【《法制日报》6月29日】
□何勇海
推拿、按摩、针灸……不少上班族肯定在养生店、保健店光顾过这些项目,然而这些服务或将在中医养生保健机构被禁止。日前,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规范(试行)》(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明确“中医养生保健机构及其人员不得从事医疗活动,不得使用针刺、瘢痕灸、发泡灸、牵引、扳法、中医微创类技术等”(6月28日《成都商报》)。
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早就该得到规范。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对健康越来越重视,人体调理需要“三分治,七分养”的理念深入人心,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行业得以迅速发展。据统计,我国中医养生保健市场规模已超1万亿元。服务机构与从业人员不断壮大,服务内容也越来越多,人的一身从头到脚、从里到外,不少中医养生保健机构都有服务项目涉足,从推拿按摩到刮痧拔罐,从针灸牵引到微创医疗,无所不包。用一句形象的说法就是,“经营者有多大胆,服务就有多广”。
然而事实上,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并非无所不能,“没有那个金刚钻,就不能揽瓷器活”。中医有许多技术方法,虽然既可用于疾病治疗,也可用于养生保健,具有医疗与保健的双重作用,但是,其中大部分技术都具有风险性,比如针刺、瘢痕灸、发泡灸、牵引、扳法、中医微创类技术、中药灌洗肠、开具中药饮片处方等,容易出现不必要的身体伤害或延误诊治。因此,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早就将这些中医服务明确为中医诊疗行为。而养生保健机构并非医疗机构,显然不能提供这些服务。
此番,相关部门终于向中医养生保健乱象说“不”,这无疑是公众的福音。不过,一纸规范并不意味着就能终结这种乱象。要让中医养生保健服务不变成医疗活动,就要明确监管主体。要严格执行“中医养生保健技术服务岗位人员应取得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开展的服务范围应与取得的资质相一致,同时应持健康合格证上岗”等规定,而非“谁都能开”“不管注册成什么都可以干养生保健”。此外,还要面向公众进行科普,让他们区分养生和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