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将调整 报销比例或提高
发布时间:2018-08-15 16:08:34 | 来源:《经济参考报》8.10
《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日前在行业内征求意见。根据意见稿,本次基本药物制度调整包括完善药物目录管理机制,基本药物报销比例调整,慢病用药等方面,意在降低群众用药负担、提高药物质量安全水平。
一位业内人士说,相较于前两轮的制度调整,此次制度要求将基本药物列为公立医院的首选。意见稿提出,医院信息系统应对基本药物目录的药物进行标注,提示医生优先选用。对于无正当理由不首选基本药物的予以通报。
意见稿提出,未来将把基本药物使用情况与公立医院改革补助资金和基层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的拨付挂钩。对临床诊疗使用的基本药物,经过医保部门的相关程序之后,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物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据相关人士透露,高血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等慢性病种的基本用药有可能全额保障或医保全额报销。
此前,我国在上海、江苏、广东、浙江、山东等13个省、24个市(县)进行基本药物全额保障试点。针对部分慢性病人群需求,将基本药物作为公共产品以全额保障的形式向居民免费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