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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因病致贫比例超过40% 中央财政3年新增2140亿元支持深度贫困区脱贫攻坚

发布时间:2018-08-24 08:45:53 | 来源:(综合《南方都市报》《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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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正式公布。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韩俊8月20日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指导意见》最大的亮点是“行动”二字,每一项任务都有牵头部门、都有负责部门。《指导意见》还根据前几年脱贫攻坚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完善顶层政策设计,其最核心的理念是一定要聚焦深度贫困地区和特殊贫困群体。

据悉,2018〜2020年,中央财政将新增2140亿元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

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欧青平说,按照建档立卡的数据,当前贫困户中因病、因残致贫比例分别超过40%、14%,65岁以上的老年人比例超过16%。他表示,对于农村这些特殊贫困群体,要从以开发式扶贫为主向坚持开发式和保障性扶贫相统筹转变,这也是这次中央文件提出的明确要求。保障性扶贫并不是对剩下的贫困人口通过低保“一兜了之”,而是重点针对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无法依靠产业和就业帮扶脱贫的贫困人口,建立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制度为主体,以慈善帮扶、社工助力为辅助的综合保障体系。

《指导意见》特别提到,扶贫工作要坚持严格执行“两不愁、三保障”(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的现行扶贫标准。韩俊表示,一些地方不自觉地把扶贫标准拔高了,设置的地方性考核指标明显超过了“两不愁、三保障”标准,甚至还存在不同地区之间互相攀比现象,造成社会新的不公,有很多贫困户不愿意脱贫、不愿意摘帽,容易陷入“福利陷阱”。

韩俊表示,义务教育有保障,就是要保障贫困家庭的孩子能够接受九年制义务教育,确保他们有学上,上得起学,不是“上什么学都包起来、都免费”;基本医疗有保障,就是要保障贫困人口的基本医疗需求,确保贫困人口患了大病、慢性病等得到及时救治,“不是看什么病都不花钱”;住房安全有保障,保障贫困人口的住房基本条件,“不是把房拆了盖大房、盖好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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