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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提“竞争中性”“所有制中立”的深意

发布时间:2018-10-22 17:15:29 | 来源:暂无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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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京报网10月16日报道,10月14日,央行行长易纲在2018年G30国际银行业研讨会上提出,考虑以“竞争中性”原则对待国有企业。15日,国资委发言人彭华岗又指出,中国提倡“所有制中立”,反对因企业所有制的不同而设置不同的规则,反对在国际规则制定中给予国有企业歧视性待遇。

《新京报》同日刊登评论文章指出,作为新提法竞争中性”“所有制中立”是中国针对国际贸易规则议程争论的响亮回应。在10月5日闭幕的2018年二十国集团工商峰会(B20)会议拟议的政策建议文件中,有人提出了所谓“国有企业扭曲市场竞争”等议题,认为国有企业不利于公平竞争。

“国企扭曲市场竞争说”有违常识。世界上不存在完全由私企组成的经济体,也没有完全由国企组成的经济体。将保证经济正常发展的策略视作不公平竞争行为,才是真正的不公正。

作为原则,“竞争中性”“所有制中立”对国企改革和优化市场环境的努力提出了更高要求。“竞争中性”要求国企不能因为其与政府的亲近关系就自带竞争优势;“所有制中立”要求政府对待不同性质的企业采取平等立场,特别是要管住不该伸向市场的手。因此,在现实情境和新的外部挑战下,“竞争中性”“所有制中立”有理由成为增量改革的先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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