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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枫桥经验”经验总结:自治 法治 德治“三治融合”

发布时间:2018-11-20 13:43:12 | 来源:暂无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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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微信号“政知见”11月13日报道,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55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15周年大会近日在浙江绍兴举行。中央政法委书记、副书记和委员,悉数出席。

55年前,浙江诸暨枫桥干部群众创造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枫桥经验”。196311月,毛泽东同志作出批示,要“各地效仿,经过试点,推广去做”。2003年11月,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在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枫桥经验”40周年暨创新“枫桥经验”大会上发表讲话,提出要充分珍惜、大力推广、不断创新“枫桥经验”。

年初中共中央印发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不再设立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有关职责交由中央政法委员会承担。

会议总结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特点: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中央政法委书记郭声琨在纪念大会上指出,针对一些地方村(居)委会行政化色彩较浓问题,明确政府管理权和居民自治权的边界。法治建设方面,要充分运用好地方立法权,及时制定完善地方性法规规章。德治就是要雜发挥道德教化的作用,最大限度消除社会戾气,塑造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

另外,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根本支撑是基层基础建设,也就是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建设好综治中心、公安派出所、社区警务站、司法所、人民法庭等基层政法综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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