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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组织药品“团购”降药价

发布时间:2018-12-06 14:06:44 | 来源:《新民晚报》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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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方案》。随后,11个试点地区委派代表组成的联合采购办公室发布了《4+7城市药品集中采购文件》。

“根据本次公布的采购量以及历史平均中标价,涉及药品市场规模总计70余亿元,‘4+7城市’加起来大概占全国1/3的市场,会对药企产生强大的吸引力,通过企业间市场化竞价,充分起到以量换价的作用。”国金证券分析指出,上述药品采购价格很有可能放大到全国,形成全国价格联动。

据国家卫健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傅鸿鹏介绍,目前,对临床使用量较大、采购金额较高的基本药物和非专利药品,我国实行以省为单位的药品集中采购办法。国家这次组织的集中采购,主要是以完善带量采购方法换取更优惠的价格。带量采购指的是在药品集中采购过程中开展招投标或谈判议价时,要明确采购数量,让企业对具体的药品数量报价。这也是我国多年来药品采购一直争取要达到的目标。

据了解,国内药品的生产成本约占实际售价的比例较低,很多药品出厂价与招标价差距很大。福建省三明市在医改过程中推行的药品招标采购办法,药价降价幅度最大的达到96%,最低的也接近70%,充分证明了这一点。

药品集中采购,类似于日常生活中的“团购”。专家认为,以往的药品招标制度被广为垢病,其根源就在于只招不采、中标不带量,药价虚高空间难以有效压缩,对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作用不大。实行带量采购,并以国家为单位进行集中采购,将加大议价能力,封堵药品流通灰色空间,使药价回到合理区间,老百姓有望用上价廉质优的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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