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作孽,不可活
发布时间:2019-07-11 09:08:41 | 来源:【《新民晚报》 作者 白子超】
“夫人必自侮,然后人侮之;家必自毁,而后人毁之;国必自伐,而后人伐之。《太甲》曰:‘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活。’此之谓也。”
——《孟子•离娄上》
在《离娄》第八章,孟子揭露和批判了不仁。
孟子说,不能同不仁的人沟通与商议(因为他是糊涂人)。明明危险,他仍然安心;灾祸降临,他仍然争利;他干着使自己灭亡的事而不自知。如果和不仁的人可以做理性的沟通与商议,那怎么会有亡国败家?曾经有个孩子唱歌:“河水清澈呀,可以洗我帽带;河水浑浊呀,可以洗我双脚。”孔了对他的学生们说:“水清洗帽带,水浊洗双脚,这是河水自己促成的。”
孟子接着做了总结,人一定是先侮辱了自己,才招来别人的侮辱;家一定是自己先毁坏了,才招来别人的毁坏;国一定是自己首先相互讨伐(内乱),才招来别人的讨伐。《尚书·太甲》说:“天降灾祸,还可以躲避;自己造下罪孽,逃也逃不掉。”说的就是这个意思。
对于命运,孟子特别强调人的主观能动性。路,是自己选择的。福也好,祸也罢,都取决于自己的心之所向和所作所为。一个人行仁向善,就播下了福的种子。反之,则埋下祸根。仁或不仁,形成一种趋势,量变到质变,到一定时候会显现出截然不同的或福或祸的结果。
孟了以“自作孽,不可活”为教材,告诫世人,要树立以仁为核心的人生观,自立,自律,自强,警惕自己“作孽”的可能情况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