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开封后保质期会缩短
发布时间:2019-09-12 09:38:39 | 来源:【《生活与健康》作者 陈小卿 李金金】
一般我们所说的药品有效期指的是药品在未开封的情况下的有效期,当药品开封后,就不能按外包装上的有效期来判断药品是否可以使用了。对于独立包装的药品,如塑封胶囊、塑封片剂、袋装颗粒等,如果整盒拆封服用部分,可以放心地使用到有效期之前;但对于非独立包装的药品,我们就要根据药品种类“区别对待”啦!
瓶装药 一般建议在开封后半年内用完。
液体制剂 1.糖浆剂:由于里面含有糖份,容易滋生细菌而出现变质,开封后一般不宜久放,一般冬天不超过3个月,夏天不超过1个月。
2.口服溶液、混悬剂:在未受到污染的情况下,可以室温保存2个月。
眼药水、眼膏剂 开封后应在一个月内用完。
软膏剂 室温下最多可以保存2个月。
不稳定药品 如硝酸甘油,随着药瓶的开启与外界不断接触,有效性会逐步降低,因此开封后的硝酸甘油片有效期只有3-6个月。
胰岛素 胰岛素开启后可在室温下(低于 30°C)存放4周,这里特别要强调一下,开封后的胰岛素如果反复放入冰箱,忽冷忽热易造成胰岛素变性失效。尤其是不能将装上笔芯的胰岛素笔反复在冷藏室内放入取出,如果针头未取下,胰岛素药液在热胀冷缩过程中会吸入空气形成气泡或从针头漏出,造成注射量不准。因此,每次注射后都卸下针头,室温保存即可。
营养液 肠内营养液,开封后如果不能一次用完,应放冰箱冷藏,并在24小时内服用完。
中药代煎剂 建议常温保存七天,冷藏保存14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