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好差评”体系明年建成 实名差评回访整改率要达100%
发布时间:2019-12-23 14:08:30 | 来源:【《北京青年报》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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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提高政务服务水平的意见》。《意见》要求,2020年底前,全面建成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体系,各级政务服务机构、各类政务服务平台全部开展“好差评”,实现政务服务事项、评价对象、服务渠道全覆盖。
《意见》明确,现场服务“一次评”。政务服务机构要在服务窗口醒目位置设置评价器或评价二维码,方便办事企业和群众自主评价。评价一般可设置“很好”“好”“一般”“差”“很差”或“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非常不满意”五个等级,后两个等级为差评。
网上服务则为“一事一评”。政务服务平台要设置评价功能模块或环节,方便企业和群众即时评价。可设置服务指引是否清晰、办事程序是否便利、材料手续是否精简、操作界面是否友好、有何改进意见等项目,由办事企业和群众自愿填写。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表示,要强化服务差评整改。收到差评和投诉后,按照“谁办理、谁负责”的原则,由业务办理单位第一时间启动程序,安排专人回访核实。对情况清楚、诉求合理的问题,立行立改;对情况复杂、一时难以解决的,建立台账,限期整改;对缺乏法定依据的,做好解释说明。实名差评回访整改率要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