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垄断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大幅提升处罚力度
发布时间:2020-01-09 08:58:18 | 来源:暂无数据
据《证券时报》1月3日报道,国家市场监管总局1月2日就《〈反垄断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实施已满11年的《反垄断法》进入首次“大修”的关键阶段。
征求意见稿拟大幅提高处罚力度备受关注。对于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修订后的《反垄断法》规定,除了沿用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款的规定外,对于上年度没有销售额的经营者或者尚未实施所达成垄断协议的,罚款限额从50万元提高至5000万元。组织、帮助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的适用该规定。行业协会违反本法规定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款限额从50万元提高至500万元。
修订后的《反垄断法》补充完善了经营者集中的情形的界定,并对于经营者应当申报而未申报即实施集中、申报后未经批准实施集中违反附加限制性条件法定、违反禁上经营者集中的决定实施集中等四种情形的,罚款金额也由50万元以下,提升至由反垄断执法机构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修订后的《反垄断法》的另一大关注点是,除普遍适用的依据外,拟新增认定互联网领域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还应当考虑网络效应、规模经济、锁定效应、掌握和处理相关数据的能力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