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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粪争夺案

发布时间:2021-01-14 11:26:40 | 来源:【《薛兆丰经济学讲义》 中信出版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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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案子发生在1869年4月6日,原告请了两位帮工到马路上捡马粪,他俩从早上六点干到八点在马路上共堆了18堆马粪,因为太多拿不动两位帮工就回去取车,准备第二天来运,但他们并没有在18堆马粪做任何标记。第二天早上案中的被告看见这些马粪,觉得这些马粪没有标记,也没有主人,就把马龚运回家,撒到自己田里了。

到了这天中午,两位办公帮工带着车过来发现马粪没了,一问之下才知道原来是被告拿走的。双方发生争执,最后闹到法庭上。

事实上一点马粪判给谁都不重要,重要是案件会对后代产生怎样影响。设想一下有两个村子发生了同样的案子,唯一不同的是第一个村子把马粪判给了原告,第二个村子把马粪判给了被告,这两个村子过50年100年后会发生这样的变化?

可以设想在第一个村子里,由于把马粪判给创造财富的人,那么村民就会有这样的预期,凡是经过人们劳动的成果都是财富,有财富就都有主人。有主人的财富是受到法律保护的,要尊重别人劳动,不能见到就拿走,只要有这样的共识。这一共识又变成传统,那么在这个村子里人们就用不到化很大的功夫来保护自己的财富,他们也因此会更加积极地创造财富和积累财富50年100年后,这个村子就会走家富足。

在另一个村子,法官把马粪判给了被告,那么村民就会形成另外一种预期,只要是没有人看管东西就可以随便拿走,结果顺手牵羊行为就会大大增加。有产者看管财务上的努力就会变大。大到足以可以抵消财富的本身的价值,人们不仅会丧失创造和积累财富的积极性,即便创造和积累的财富其价值也有会被保护财富的努力所抵消,50年100年后,这个村子就会走向贫困。

当年马粪案的法官就是根据这个思路把马粪判给原告的,从经济学角度来看,这个判决意味深长。尊重别人的财富是一种普世的公正观,但其背后却是效率的考量----保护产权的努力,是会消耗资源的,这种消耗越大,资源的净值就越低;社会的道德规范越是能够帮助降低这种消耗的,社会财富积累就会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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