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要坚持同“和稀泥”做法说不
发布时间:2021-01-18 09:52:42 | 来源:暂无数据
据中国青年报客户端1月11日报道,1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强调:在民事审判领域,要充分发挥司法裁判惩恶扬善功能,坚决同“和稀泥”做法说不。
在民事诉讼中,个别热衷于“和稀泥”的法官,形成了“看人下菜碟”的不良习惯。涉及侵权赔偿问题的案件,一旦碰到这样的法官,很可能会迎来“谁倒霉谁有理”“谁有钱谁多赔”的尴尬局面。譬如在2017年的“电梯劝烟猝死案”中,一审法官就在明知被告对原告家属死亡不负有责任的情况下,要求被告赔偿原告1.5万元,直到二审才被上级法院纠正。除此之外,在离婚诉讼中,也有部分法官把“清官难断家务事”当成挡箭牌,即便一方已经举出了大量另一方存在过错的证据,照样不愿作出自己的判断,而是简单“劝和”了事。
这种“和稀泥”式的司法实践,表面上似乎“抹平”了激烈的争议,但从现代文明的角度上看,这明显是以牺牲有理一方的利益,损害公平正义为代价的。长此以往,此类案件必然会损害司法机关的权威,消磨公众对法治的信任。
明确要求法院同“和稀泥”做法说不,有力展现了我国司法体制坚持法治原则和维护公平正义的决心。对司法工作者而言,这不仅是职业道德层面的要求,同时也是职业能力层面的要求。广大法官必须提高其业务能力,确保在每一起案件中尽最大努力还原真相、明辨是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