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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寒警惕失温症

发布时间:2024-02-05 09:55:13 | 来源:【《中国老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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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季,许多地区可能出现寒潮,这时需警惕失温症的发生,提前做好保暖措施。

失温症又被称为低体温症,即人体核心温度低于35.0℃时的现象(人体的正常体温是36℃~37C℃)。根据失温症的严重程度,可分为轻、中、重三期。

第一期轻度失温,体温降至32℃~35℃,在这一阶段,人体会出现颤抖、双手麻木、无法完成复杂动作;远端肢体血管出现收缩,以减少热量散失;呼吸快而浅;皮肤上出现“鸡皮疙瘩”。失温者可能感觉疲劳、腹部疼痛、视力困难,有反常的尿多。

有时候,失温者在寒冷环境中反而有温暖的感觉,这是失温症将要发展到第二期的信号。

第二期中度失温,患者体温降至28℃~32℃,肌肉不协调表现得更明显,行动更迟缓、困难,伴有步伐不稳、方向感混乱,浅层皮肤血管会继续收缩。失温者面色苍白,唇、耳、手指和脚趾的颜色可能变蓝。患者可能会出现反常脱衣的现象,这是由于身体自身调节机制失衡,原来始终收缩的周围血管扩张,使患者短暂出现“热起来”的错觉。

第三期重度失温,患者体温降至28℃以下,肌肉颤抖通常已经停止,说话困难,思维迟钝,暴露的皮肤变蓝、肌肉协调能力几乎完全丧失,不能行走,甚至出现昏迷。患者这时的脉搏和呼吸显著减慢,可能发生心率过快或心房纤维性颤动,最终导致心肺衰竭。

生活中,如果身边有人发生轻度失温,应将失温者转移到避风、避雨的安全地带,将人体与地面隔离开,并为其更换干燥衣物。避免对肌肉(如手足)按摩,因为外周低温的血液回流到内脏会带来更多伤害。可以烤火取暖、使用加热毯或将室温加热,室温推荐保持在28℃。

当有人发生中度及重度失温时,需要对失温者躯体核心区加热复苏,可在颈部、腋窝和腹股沟区给予保温袋加热。同时,尽快拨打急救电话,实施转运。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不要给中重度的失温者进行四肢加热或喝热水,大量低温血液在体内循环,会带来低血压和温度的进一步降低,使失温者更加危险。另外,在对失温患者进行抢救的过程中,不要轻易放弃,中重度失温对身体组织,尤其是大脑神经有一定的保护作用,可能会出现类似“假死”的状态,但实际上患者还活着。

失温是严重的急性伤害事件,预防失温,要记住不能长时间待在寒冷环境中,应确保出行穿着足够保暖的衣物,当衣服被雨水打湿,要尽快换下湿衣服。当遭遇突发恶劣天气,应及时躲避、撤离、求救。

最后需要提醒的是,一旦遭遇失温,需要及时到急诊科或烧伤科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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