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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年前医药代表曾是“金领”

发布时间:2017-03-18 08:54:55 | 来源:(摘自3月3日《钱江晚报》钟卉、丁原波/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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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医药代表,人们难免会给他们贴上这样的标签:“低层次”“暴利”“隐秘”。但你可能不知道,他们曾是业内权威、行业“金领”,备受医生尊敬和欢迎。

在中国,医药代表的成长变迁史得从30年前说起。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药品研制和开发行业委员会(RDPAC)执行总裁狄思杰说,上世纪80年代后期,大型跨国制药企业进入中国,与此同时,也引入了“医药代表”制度。当时的“医药代表”确切的形容是:药品的学术专家。工作任务是向医生群体介绍药物功效、使用方法,以及及时反馈不良反应,进而推广药物的使用。

中国首批医药代表出现于1988年,“杨森、施贵宝等跨国药企按照国际通行的方式设置、招聘、培训‘医药代表’并开展工作。那时,高素质的‘医药代表’得到医院和医生的广泛认可和欢迎,充分发挥了医生和制药企业之间的桥梁作用。”狄思杰说。

浙江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副院长范柏乃说,当时医药代表是不折不扣的“金领”,从业门槛很高,普遍具有药学或医学背景,能够无障碍阅读医学文献、国际最新研究,和一线医生进行专业沟通。

业内广泛流传的例子之一是腹腔镜的引入使用。这一设备最初进入中国时,是法国一家企业在推广,他们为中国医生设计了整套的学习方案:在中国医院给医生讲课——送优秀医生到法国培训——指导在假人、动物上实验——介绍进入法国医药临床学习使用。这些医生回国后,就将腹腔镜技术引入了中国。而类似这样的案例,在以往数不胜数。过去一二十年中国医学界取得长足进步的学科,基本上都是在外企医药代表制度和学术支持下成长起来的。

这个职业的快速变味发生在上世纪90年代后期,当时由于很多国外的研发药过了专利保护期,短时间国内涌现出几千家药厂,纷纷加入到药品仿制的行列。范柏乃指出,市场上充斥着大量“同名不同姓”的仿制药,企业同质化现象严重,为了能把自家药企生产的药推销出去,在金钱魅惑下,医药代表从受人敬仰的“君子”变成见不得光的“小人”。

“多年来,由于医药代表一直未被国家列为一个正式职业,导致医药代表的职业标准和功能定位模糊不清,素质参差不齐。另外,各药企对所聘请的医药代表进行药品推广的行为也有不同要求,这些都导致医药代表在执业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职业形象也遭到相当程度的破坏。”狄思杰说,医药代表终于在2015年将医药代表正式纳入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官方定义为“代表药品生产企业,从事药品信息传递、沟通、反馈的专业人员”。这个定义,完全剥离了“销售”二字。而最近国办发布的“医药国17条”中,对医药代表的“禁售令”,似乎正是对这一定位的呼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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